我和我老公是后到一起的,他有一个女儿已嫁人.是我们给买的房子.我爱人答应把现在我们住的房子立遗嘱给我,我想问的是即便立了遗嘱老公去世的话,是不是需要孩子给我签字我才能更名吧?谢谢
2025-01-07 13:1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不同之处在于,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生前可以设立,而法定继承则需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进行。如果您想通过遗嘱来指定您的配偶为您的房屋继承人,并且您丈夫也同意将该房产留给您,那么您可以在生前设立遗嘱并将房产转移给您。 然而,即使遗嘱已经成立并生效,如果您的丈夫在他去世之前仍然活着,他的遗产仍然应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给您的配偶和其他合法继承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虽然遗嘱可能会影响财产的最终归属,但并不能确保您能直接获得房产的所有权。 为了确保房产能够顺利更名并归您所有,建议您与您的配偶沟通,确定是否需要签署一份文件确认房产所有权变更。此外,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性及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