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微信在线咨询免费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二爷有块地皮,因为我大爷没有房子,所以我二爷就把地皮让我大爷自己花钱在上边盖房子住的,后来我大爷去世了,留下了这个房子,我这个大爷是离婚的,有个养女,但是这养女不跟我大爷姓,跟的是我大爷前妻姓的,户口也不在我大爷这边,现在养女想要继承我大爷留的下来的这个房子,但是因为地皮是我二爷的,现在我大爷也不在了,所以我二爷就想把这个地皮要过来,如果我二爷和养女打公司,胜算的概率是多少
13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所有人所有。因此,在您二爷去世后,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应归其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您二爷有遗嘱指定其他继承人的,则按照遗嘱执行。 至于是否可以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如果您的大爷去世时,您大爷的配偶已经死亡,并且您大爷的子女也均已过世,那么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您大爷对土地的所有权,并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需要证明您大爷对土地享有所有权,并且您大爷的配偶已死亡。 总之,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