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别人欠我5000块钱有一年了,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未还。我有欠条上面没有写借钱日期,我还有很多管他要钱的短信。还有录音,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吗?起诉费大概多少?
2025-10-12 07:47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有明确的借据和相关的证据证明对方欠款的事实,并且该款项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通常为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那么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债务。在起诉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书面起诉状。包括您的基本信息、被告的基本信息、借款金额及借款时间等详细情况。 借条或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有效证据。 至于起诉费用,具体数额可能会因地区和案件类型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起诉费用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比如每件案件的起价标准大约为40元至60元人民币不等。此外,有些地方可能还会对部分案件提供免费或减免服务的情况。建议您直接与当地法院联系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