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利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和2015年欠款拾万元左右未付(是我们三个人的工资),无劳动合同。有欠条是他儿子签的,没有公司盖章,他儿子是公司经理管事,想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2024-06-25 22:41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即使欠条上没有公司盖章,但欠条由公司经理签字,且该经理是公司的实际管理者,这可以作为追索工资的证据。 首先,你们可以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提出支付工资的要求。如果协商无效,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介入调查并协助解决。同时,你们也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明你们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欠薪事实。 如果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你们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在仲裁过程中,你们需要提供欠条、工作证明等证据材料。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建议尽快采取行动,以免超过时效。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你们的权益和采取合适的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