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以前那个旧房子是我亲婆婆和公公建的,在我老公十四岁的时候离婚了,原因是有小三,后来小三当上正妻,十几年过了,老公一个人在外面打工,现在的房子拆迁,赔偿了147万,公公拿着这个钱在县城里买了个五百二十个平方,大概一百万左右,之前也有二三百万块钱,房产证没有我老公的名字,说是买给我们的,房产证现在写着后妈的名字和公公,说和她女儿一人一半,我想问可以和我们公平分吗
2025-12-31 04:33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基于合法的产权登记来确定。如果您的前夫(原配偶)已经去世,并且您与前夫的女儿是继承人之一,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您有权获得该房产的一部分或全部。 然而,您需要确保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您对房产享有所有权,比如房产的原始购买合同、房产证等。此外,您还需要确认公婆是否有遗嘱或其他形式的财产分配协议,以了解是否能够得到额外的补偿。 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并采取适当的行动。同时,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确认您的所有权,或者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分割房产。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