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麻烦问下,父母在孩子满月时说是给孩子的钱,现在离婚孩子给男方,男方现在要原来给孩子的钱,我该不该给……
2024-11-24 13:32您好,关于您提到的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首先,如果您的父母是在孩子出生后不久就声称已经支付了孩子的费用,并且这些费用是按照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来计算的,那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这种行为应当被视为赠与行为,而非买卖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孩子通常会跟随母亲共同生活。 其次,如果您的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过赠与行为,或者存在争议,则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这笔费用确实是你们家庭的支出,并且是由您父母支付的。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关的付款凭证或者其他支持性文件,以便于法庭审查和判断。 最后,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建议您保持冷静,尊重事实,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到您,如果您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