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桂林,希望您帮我解答,我母亲在桂林由老同学介绍,预购买一个二手房,房主急切的要求我们交了75%的房款后,我们才发现此房因2016年拖欠物业第三期房款而早已经被法院查封,并告知今年6月18日再不交钱就拍卖,由此得知是此房属于违法再买卖,现在房主蛮横并要求我们多出7万用于她的违约金,我们不想买房了,该如何处理?或者该如何讨要房款?
回答数:627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买卖合同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2115 人今日律师解答 45429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