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套房子在2016年1月开始租岀去到今,以前两年都有签合同,今年没有签合同我想把房子收回,但租客说因为前两年签了合同,所以今年己经是签也事实合同,如果要收回要我付违约全。
2025-06-10 11:40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关系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您已经与承租人签订了有效的租赁合同,并且合同中明确了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等条款,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租金。但是,如果您没有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则可能需要考虑如何处理现有的租赁关系。建议您与承租人沟通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达成一致并妥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