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给别人打了三张借条,两张五万一张19万 上面写着现金已收到 钱没给我 钱是打到另外的人账户的 是出钱的人不相信借钱的那个人 借钱的那个人让我出面打的借条 像这种情况打官司我承担责任吗?
2025-04-30 23:26在您提供的信息中,借款的金额为19万元,并且已经收到了现金。因此,您作为借款人的行为并不构成诈骗或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但是,如果您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与借款人协商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在起诉前,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短信等,以便在法庭上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请注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应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