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出车祸的,当时钱是自己花的,肇事车辆,车主没有钱,后来走法律途径把车以11000元订给我了,还差我29000元,这几天找法院,工作人员说,车頂给我就是撤案了,我想问问是这样的吗?当时有份协议在法院,我们双方都没有。法院当时也没这么说啊。
2025-10-01 21:44您的描述中存在一些混淆和误解,但基于您提供的信息,以下是我对您的情况的理解。 事故发生后,您支付了一部分费用,并且已经与肇事方达成了一份协议。 您认为对方应该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支付剩余款项。 您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在法院的处理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因为对方声称他们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剩余款项。 虽然您曾经提到一份协议在法院,但在您目前所描述的情况下,这份协议似乎并没有起到预期的作用或无法被有效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重新考虑是否继续依赖于这份协议解决问题,或者寻找其他解决方案,例如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剩余款项。 总之,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当前的情况并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同时,确保所有文件都清晰地反映了您的权利和要求,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