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装修,装修公司给我超工期48天,合同上写的如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装修公司是乙方),每日按装修工程价款的0.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我是甲方),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已付乙方装修工程价款,且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现在他超工期48天,我尾款还有6241元没交,是不是可以不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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