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5.16号领的结婚证,8.21号举办婚礼,女方领证前怀孕,婚前对我隐瞒了怀孕事实,领证后开始以各种理由和我离婚,并且在8.15号女方私自去医院做了引产手术,女方在微信上告知我,孩子不是我的,是别人的,8.21号婚礼也没有举办,现在我准备起诉女方离婚并退还彩礼,可是我看到网上说女方在终止妊娼后半年内男方不能起诉离婚,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去法院起诉,法院会不会驳回??????
16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成立的前提是要有合法有效的结婚登记。因此,您需要证明双方确实已经领取了结婚证书。 至于女方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这取决于她是否履行了诚实守信的义务。如果她没有如实向您透露怀孕的事实,那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彩礼的问题,这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的一种经济补偿,通常情况下,除非存在欺诈或重大误解的情况,否则不应被视为对个人财产的处分。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或者被误导,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同时,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