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公2017年底结婚,婚前我们名下各有一套按揭贷款的房子,2018年由于我怀孕回老家待产,在此之前老公把他名下的房产卖了。并瞒着我以他个人的名义按揭贷款买了一套住房,全程我毫不知情,更没有签任何字。请问他这样的做法是否违法。如果我起诉离婚,是否会得到补偿
27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丈夫隐瞒了购房的事实,并且在购买该房屋时未征求您的同意或签字。这可能违反了《民法典》关于合同签订和婚姻财产约定的相关规定。 如果您决定提起诉讼离婚,可能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而言,您可以请求将该套住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此外,您还可以考虑请求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被告隐瞒事实导致的损失。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的建议,并不保证适用于所有情况。具体的法律适用和结果还取决于您所在地的具体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因此,强烈建议您咨询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