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的是一个老小区,物业公司于2018年1月1日入驻,2018年1月3日晚间我把电动车停到楼下,第二天早上发现丢了。该小区夜间值班室没有人,没有安装监控。今天去找物业,人说公司人少,就几个人,来回4个小区转,肯定顾不过来。请问,这属于物业公司的责任还是我自己的责任?
2025-04-18 06:0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丢失的电动车可能是被盗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的责任划分通常取决于多种因素。 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和职责。 您提到的物业公司是在2018年1月1日正式入驻,负责维护小区秩序、安全以及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然而,考虑到小区的规模较大,可能需要多个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协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发现或处理失窃事件,或者未能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可能会被视为未尽到应有的管理和服务责任。 电动车停放的安全性。 关于电动车是否应该由物业公司或其他物业管理机构负责保管和存放,这个问题存在一定的争议。一些地区规定电动车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以确保公共区域的安全;而另一些地方则允许用户自行存放,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因此,在您的情况中,如果电动车是被放置在非指定区域内,那么这个责任可能会转移到您身上,因为您有义务确保电动车的安全存放。 监控设备的作用。 尽管没有监控设施,但如果您能够证明巡逻人员确实未能注意到电动车丢失的情况,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责任。监控设备可以作为判断是否有失窃行为的重要证据之一。 综上所述,具体的责任归属将取决于以下几点。 -物业公司的实际工作量和管理能力; -物业公司在小区安全管理中的表现; -其他业主对小区治安状况的看法。 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报警记录等),并与物业公司沟通,要求其详细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消费者保护组织或相关政府部门投诉,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