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区级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最近遇到一个职业打假的对我们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法制办以事实调查不清撤销了我们的决定,我们认为我们没有错,请问我们有什么救济途径?
2025-07-01 07:4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你有权申请行政复议。你可以向区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重新审查你的行政行为。同时,你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你的行政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在行政复议和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收集并提供充分的事实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如果你认为你的行政行为存在错误,你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等,以便法院或复议机关能够准确地判断你的案件。在进行这些程序时,你应该尽可能地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反应,这将有助于提高你的胜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