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离婚时两个孩子归男方 房子也归他,净身出户,要孩子他死活不给 因各种原因当时签了协议书。现在男孩子十一岁选择跟女方,这种情况下我可以给他要抚养费或者之前的共同的房子吗?另一方带的是女孩,望你在百忙之中为我解答,谢谢了!
23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双方有义务共同抚养子女,包括支付抚养费和协助探视等。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孩子选择跟随一方,则另一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或共同财产的分割责任。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经济负担的问题,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家庭律师来处理相关事宜,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考虑到孩子的情况,可以考虑制定一个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方案,如定期见面、共享生活空间等,以减少孩子的情感伤害。 请注意,任何涉及法律事务的行为都应谨慎行事,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如果您有任何具体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