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名大学生,大二下学期在湖北师范大学附近一个小区租了一套房子住。这个小区是个公租房小区,里面的人都是租的房子,可是我租的时候房东并没有告诉我这一点,私自把房子转租给了我。我已经住了将近一年半了,前段时间小区公司查访发现了这件事,我也才知道情况。现在我不能继续租下去,可是租期还没到。关键是,我想退押金,房东却以我暴露了他的事情给他带来麻烦为由,不想退押金。请问我该怎么办呢?谢谢您。
2024-07-18 12:17你好!首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出租人有义务如实告知承租人房屋的真实状况,并确保其不会对他人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房东应向承租人说明房屋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果你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没有被告知这一事实,那么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其次,你可以考虑与房东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房东愿意退还押金,可以尝试直接与房东沟通,提出你的诉求。如果房东不愿意退款或者态度强硬,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 最后,为了避免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建议你在租赁之前详细了解和检查租赁房产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产权归属、房屋结构、设施设备、周边环境等方面,以确保自己能够安全地居住。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房地产中介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