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问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我父亲驾驶货车与对向车发生交通事故,我父亲与对方驾驶员当场身亡,交警已判定对方全责,我父亲属于农村户口,但在景洪城市中已生活二十多年,没有办过居住证,我和我母亲的居住证和我上学的毕业证能不能证明我父亲符合城镇赔偿标准?
2024-07-18 13:07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死者在事故发生时已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并且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则其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来计算。因此,如果你的父亲是在事故发生前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又因事故去世,那么你有权要求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此外,你的母亲和孩子也有可能作为法定继承人获得相应的赔偿。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以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分析。建议你及时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