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这边是用人单位,现在有一工人在我店里做事,因工资起纠纷,之前在我单位做事都没有合同,发工资的时候也没签字,他在我店里做事把我所有客户都给得罪啦,是因为没有给客户把事情做好,造成客户直接损失,客户在我这边扣了钱,我这个工人在来我店之前我们都是口头协议,给他说过不管什么情况下,不能得罪我的客户,最后一个月做了二十天我以前的客户一个都不来,所以我就把他辞掉啦,然后每次发工资有时是转帐,有时是给现金,没有工人的签字,现在他说工资没有给他,我该怎么办
2024-07-18 13:45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工人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您解雇工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工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由于您没有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人可能会认为其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如果工人因此而离职,并且提出赔偿请求,您需要考虑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如果您已经将工人辞退,那么您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向工人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未付工资。 如果工人声称自己并未收到工资,可以要求工人提供银行转账记录或其他证据证明其已收到工资。如果没有这些证据,建议您收集其他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注意保留好所有的书面文件和沟通记录,以便于以后处理争议。同时,为了保护自身权益,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