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们注册了一家公司、注册资金为3万、我与法人各占50%股份、2013年因公司经营不善导致停业、我与合伙人关系也闹僵,后面停业也没去年检营业执照和报税,直到这两天才知道公司2015年就被吊销营业执照,工商和税务叫我们去接受处理,这时才知道没注销公司的严重性。我要问的问题是:1:我作为公司股东和监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2:如果法人叫我跟他一起承担注销费用,我可以不配合吗?3:我也会进入失信名单吗
2025-11-27 15:16股东和监事在公司解散后,可能需要对公司清算过程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包括未缴纳的税款、滞纳金以及任何其他相关费用。 法人要求你和其他股东共同承担注销费用的情况,这通常意味着你们应当承担有限责任,即只对公司的债务负有限制的责任。因此,你可以选择是否参与或协助注销过程,并且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或者责任分担协议来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你被列入失信名单,这意味着你的个人信用记录将被记录下来,从而影响你在银行贷款、购房、申请信用卡等活动中可能会遇到困难。此外,一些政府部门也可能拒绝你进行某些活动,如购买车辆、房屋等。建议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了解相关信息并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