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长沙市岳麓区的,我继母住房拆迁,我和我爸把户口也早就迁过来了。但是分房子和拆迁款的时候只有我爸有,我什么都没有,去咨询说是因为我迁入的时候已经超过18岁了所以才享受不了拆迁补偿。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2025-10-07 17:03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拆迁补偿通常会考虑被拆迁房屋的使用年限以及家庭成员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房屋征收时,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拆迁过程中不符合规定要求,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 具体来说,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您在拆迁前已经年满十八周岁,那么您应该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有权参与拆迁过程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因此,您的父亲作为您的法定监护人在拆迁过程中享有优先权是合理的。 然而,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而异,而且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也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向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咨询,了解最新的政策规定和补偿标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在拆迁中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等。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程序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在操作过程中要谨慎行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