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湖南人,而我女朋友是广东人。在一起两年多了感情也很好!但他家里人死活不同意,我女朋友想要跟我一起回老家先要个小孩,再和她家说!请问如果这样做了违法吗?有了小孩之后要是她家里还是不同意,小孩能不能上户口。而我们能不能还在一起?我25她22
5天前你好!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你和女友之间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如果你的女友愿意与你的家人结婚并生育孩子,那么在她的家庭同意的情况下,你们可以共同生活,并且孩子的户口可以在女方父母或其他亲属处落户。 然而,如果她的家庭反对,或者孩子出生后仍然无法获得其父亲的认可和接受,那么孩子的户口可能需要由你来办理。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考虑到法律程序,确保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此外,你也需要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和你的女儿的利益。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任何涉及法律事务时,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和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