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向你咨询一下问题,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只是我男朋友的名字,但是是两个人共同的钱,可是为了以后买第二套房子就没写我的名字,如果自己写一份协议证明婚前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假如离婚后这份协议是否有效
4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即使只有一方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项,也应当视为双方共同财产。 至于您提到的“为了以后买第二套房子就没写自己的名字”,这并不影响房产所有权和共有权的归属,因为这是基于对未来的预期考虑,并不改变现有房产的所有权结构。 如果您与对方之间有明确的书面协议约定,且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如签名、日期等),则该协议可能被视为有效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之一。不过,请注意,这种协议效力的确认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审查。 总之,建议您与对方详细沟通协商,明确各自的想法和意愿,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