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小孩13岁,2018年2月23日被同校初三的两个学生纠集10个左右的学生殴打致左眼球钝挫伤,结膜充血,右眼睑挫伤,颈部挫伤,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诊断证明,25日报警立案,现正在调查取证中,请问如何才能维护小孩的合法权益,又不致减少施暴者的惩罚?
2025-05-26 10:51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机制。当发现或怀疑学生受到欺凌时,学校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警方也应在接到报案后尽快介入调查,确保受害学生的权益得到保护。 在您孩子的案件中,警方已经立案调查,并且正在积极取证。如果您认为学校的应对措施不够充分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您可以与学校进行沟通,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如果您的孩子遭受了身体伤害,您有权要求学校或其他相关机构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 最后,希望您的孩子能够早日康复,恢复健康。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关注青少年安全问题,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