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住的楼房是男方家的拆迁房,没有房产证。在没领结婚证前准备办理房产证了。办理的我老公的名字。结婚两年后,听说房产证下来了,这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想加上我的名可以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2024-11-11 20:19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等不动产。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涉及继承、赠与等特殊情形下,可能不被视为共同财产。 在你的情况中,如果你和你的配偶已经领取了结婚证书,并且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你的丈夫名下,那么该房屋通常被认为是你们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为你们已形成了实质上的共同居住和管理的关系,因此即使房产证未登记到你的名字,也应视为你们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至于是否能将你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你们之间的协议约定。一般来说,除非有明确的书面协议规定只登记其中一方的名字,否则房产证上的姓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对于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步骤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律师事务所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同时,考虑到这种复杂的法律情况,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