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 本人在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上班 (上个月十三号试用期还没过时 递交过离职申请) 但是 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理由为没人交接工作为由 就拖我拖到了这个月十六号 还是不同意 理由就是合同 但是我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 没有这一项 所以 麻烦给个建议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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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就可以离职,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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