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请教您一个问题,就是我逆向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刚好对面也骑过来一个人,我就停了下来,那个人开的有点快刚好电动车又没有刹车。就用自己的脚踮地来刹车子。可还是没来得及刹住车子,就往我车子上碰他的那只脚受伤了,刚好那天又是星期天,我打交警电话,没来人。但对方打了一个电话,来了一个交警。后来没说什么,拍了张照片就把人送去了医院。请问一下,我是付全责还是怎么样?
2025-04-17 02:24根据法律规定,您应该承担事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联系您的保险公司,询问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如果警察介入并记录了事故情况,您可以参考他们的建议。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