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年6、7月份被湖南常德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错误定为传销网逃人员,办案人员在深圳我家中把我铐手带到福田经侦大队录口录后,认为是误会,无事实依据放了我,回常德2天后说己解除,但公安网上记载资料至今尚未珊除,此事一直给我及家人在精神上打击很大,无法找到工作,甚至我连开网约车都不能通过,对生活影响很大。求助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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