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现在的老公是再婚家庭,我们2009年一起同居生活,2014年登记结婚,在2010年他首付30万买的房子,贷款30万,总房价60万,他首付的30万是他自己的,贷款是我俩一起还贷的,当时房价60万,现在房价上涨到了300万,他父母和他孩子与我们一起生活,他孩子的生活费用是我俩一起承担的,他前妻不管孩子一份不拿,现在我们我老公婚姻出现问题了,我想问一下我有什么保障吗?房本名字是我老公,但是贷款是我们一起还的,我们截至到现在已经还了10万元。
2024-08-26 07:0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来保护您的权益。 共同财产分割。由于你们在购房时共同还贷,且房产证上也只显示为夫妻双方的名字,因此如果离婚,法院可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8条的规定,将房产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意味着房产的价值应按实际价值(而非当前价格)计算,并可能需要对共同债务进行分配。 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虽然孩子的抚养权由你老公决定,但若离婚后存在争议,法院可能会考虑你的贡献和付出,以及孩子的需求等因素,判决抚养权归属并确定抚养费金额。 经济支持。考虑到你目前已还款10万元,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支付剩余的房贷和相关的物业管理费用等,直至房屋完全过户到你名下或协议中明确约定。 法律责任。如果对方有其他财产或者收入来源,如公司股权、投资收益等,这些也可能成为未来处理纠纷的依据之一。 法律咨询。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房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经济赔偿等方面的建议。这样可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有助于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请记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有所不同,以上仅是一般性的指导原则。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