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是再婚家庭,他有一女,我有一男孩、现在因他女儿和我不和、他无奈想和我离婚,他是顺义农村的,我们结婚六年了,婚后没有共同财产,宅基地房子是他死去父亲的,但是分家单已经分给我们了,他们哥三个分好了,他母亲健在,我们离婚,我能得到什么权益
2024-08-08 22:26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就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协商。如果您的丈夫同意离婚,并且愿意将宅基地房屋等属于他的个人财产转移给您,那么您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这些财产归属。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考虑各方的具体情况和利益平衡。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