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合伙人一同开了公司。合伙人是法人,股份每人50%。现在经营一年,处在亏损状态。现在合伙人想要退股,我想继续经营,合伙人要把股份和法人转到我名下。但是现在供应商货款和工人工资还有账目,我们将设备及现有订单产品计算出来。合伙人还欠公司5.5万左右资金,现在他又不能给我现金。在过户前我想和他签订协议,协议就是他以个人承担合伙时候欠公司债务,外面相对应的货款或工资由他偿还。这样我接手的公司可以和债主撇清关系吗? 还没协商
2025-07-03 15:26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和您的合伙人之间的协议应当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并且要经过公正的法律程序来确认其效力。 关于协议中提到的债务偿还方式,我认为这样的安排可能会对公司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因为如果债权人无法得到及时的偿付,他们可能不会放弃追索权,而是会要求您作为新的股东共同承担起这笔债务。这将增加公司的财务压力,并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更多的风险。 相反,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案。 与合伙人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将现有的债务转移到第三方进行清偿,例如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 如果合伙人不愿意让渡股份和法人资格,您可以考虑寻求其他投资者的加入,或者寻找其他的融资渠道。 无论采取何种方案,都建议您详细评估所有可能的风险和后果,并在做出决定之前充分考虑自己的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也建议您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