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与她的前妻离婚,当初法院写的离婚协议就孩子归我老公,他前妻因当时有了婚外情起的诉,孩子她不要还每年给孩子三千元生活费,她的财产也就是房子主动不要全给孩子,在他们婚姻期间他前妻不但生活不检点还赌博。现在问题来了,这女人和那个婚外情没搞好,好像现在也不是太理想,就回来要孩子要房子,离婚三年也没见他前妻拿过一分生活费。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2025-01-29 13:25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应当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在离婚时有明确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则该约定应当得到尊重。 关于您提到的前妻的生活状况以及可能提出的诉求,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详细了解前妻目前的情况,包括其是否仍然需要经济支持、是否有能力照顾孩子等。 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前妻的行为已经影响到孩子的利益,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或探视权。 如果前妻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或者生活困难,您可以考虑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在处理过程中,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对后续解决问题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