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9号公示盖公章的裁员通知于31号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为n+1,未和员工协商,也未报备工会劳动局。8月1号员工集体要求2倍赔偿,协商未果于2号重新公示新裁员通知,说8月5号去工会劳动局报备,赔偿变成N,9月15号全部清算结束,公司变相否认第一份通知,如果提请仲裁能否以第一份通知为证据

2019-08-03 18:3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如果申请仲裁的话可以以第一份通知为证据。

2019-08-03 18:37:3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435今日律师解答 48628

相关推荐
盐城建湖律师免费咨询 1回答
发生交通事故快三个月啦,另一方不来处理,交警也不开责任书和裁决书 1回答
私自安装监听设备构成何罪 1回答
车祸私了报交强险时签订放弃商业险理赔有什么风险 1回答
500彩票平台正规吗 1回答
交通肇事死者怀孕算几条人命 1回答
法院判决书多久还清没事 1回答
广西云停交通收费合法吗 1回答
网上通缉彭宗明犯了什么罪 1回答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1回答
交警有人工在线咨询车牌子丢了需要带什么证件去哪里补办? 1回答
网贷逾期了有人被网贷起诉过吗? 1回答
关于家庭遗产纠纷法律会如何处理 1回答
说别人坏话侵犯名誉权怎么判 1回答
江西南昌律师在线咨询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