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爱人生孩子时大出血,但是人没有休克,医生也没告知大出血,也没和家属商量输血!现在都3年8个月了,落下的毛病重了,现在在北京协和医院检查,医院医生说这是生孩子时大出血,没有补充血导致的!我们要是起诉当时的医院,有多少胜诉的可能?

2025-10-19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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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医疗事故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认为当时医院在处理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您身体受到损害,并且该损害与您的病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那么您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医疗记录、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等,以证明医院在处理过程中的过错。 了解法律规定。了解有关医疗事故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您的权利和义务。 联系专业律师。聘请专业的医疗事故律师协助您进行维权工作,为您的案件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支持。 提起诉讼。如果您的情况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请注意,上述建议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指导和帮助。希望您能够早日得到满意的解决。

2025-10-19 0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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