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了人家又起诉,我是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因欠员工工资2万多未付,我給员工打了欠条,落款是公司和我名字,并加盖公司的公章。员工凭此欠条诉讼法院,法院终审判决公司给付欠款,并且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因为现在公司没有任何财产可以执行,员工又再次起诉我个人,同一个法院也受理了了,原因是他们在以我个人名字注册的一个个体户里工作的,要我承担欠款的給付责任,实际上这个个体户组织也是公司的一个部门,所有的经营都是由公司统一管理的!我只是挂名的!现在我很困惑,法院已经判决执行,一事不再理,我该怎么办?
2025-06-18 14:43在您的情况下,您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虽然已与员工就拖欠的工资达成了一致的解决方案并签署了欠条,但最终的法院判决结果表明公司需要支付欠款。这表明公司在执行过程中被判定为有义务履行其债务。 如果您认为自己不应因此而被追责,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 寻求法律援助。您可以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询问是否有可能提出抗辩理由,例如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等,来避免个人连带责任。 申请执行异议。根据法律规定,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发现执行依据错误或者执行行为违法,有权提出执行异议。您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说明情况。 重新协商解决方式。即使已经进入了执行阶段,仍然可以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沟通与协商找到其他解决方案,比如分期付款、延期支付等方式减轻负担。 积极应对诉讼。既然已经被列为被告之一,应当按照法院的指令准备答辩状,提交证据材料,积极参与庭审过程,争取自己的权益。 请记住,任何争议都应基于事实和法律,合理合法地解决问题。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