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方,现在夫妻感情不好要离婚,女方想儿子,我应该任何上诉 离婚诉讼,有结婚证,离婚原因是感情不和。双方都想争夺孩子抚养权,一个孩子5岁。女方户籍所在地与结婚登记地都在兰溪市。当事人想委托律师代理此案。关键是争夺孩子抚养权。律师费用的话5000可以接受,但是前提是必须能挣到孩子的抚养权。望尽快联系当事人。
2025-06-01 06:0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我们始终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为首要目标。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您希望委托律师代理本案,并且强调了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重要性。如果您需要律师帮助,请提供更多的详细情况,以便我们能够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同时,我们也建议您考虑将律师费用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以确保您的经济能力能够负担得起。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