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农公司代理我公司产品销售,直2016.12.21日代理结束,鑫农公司共欠我公司货款67万余元,后多次催要无果,现在我公司决定起诉鑫农公司,但是发现鑫农公司法人不是欠条上的颜永彬,而是一个叫李永清的人,请问我如果起诉,应该起诉谁?
2024-10-23 02:5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属于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是被代理人,受托人是代理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进行处理。 在你的情况中,如果你认为你的利益受到侵害,可以将原委托人即鑫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颜永彬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因为委托合同是由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协议,如果委托人违约或者不履行其职责,那么他(她)就构成了违约行为,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然而,如果你发现委托合同中的当事人并非实际的债权人或债务人,而是另一个主体,并且该主体已经取代了原委托人,那么你需要进一步调查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代理权转移手续。如果没有,你应该考虑是否需要重新确定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是否有必要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争议。 总之,在任何情况下,建议你仔细阅读委托合同的具体条款,确保自己知道自己的权益在哪里,以及如何保护这些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可能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