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是农村的,我是2007年出嫁外地,户口一直未迁出,2016年5.19离婚,将女儿户口也转回娘家,现在我们这里把地收了,双800未给我分,原因是我是出嫁女,一律不分,请问这样合法吗?
21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在离婚后有权要求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在此情况下,由于您的婚姻关系已经结束,且您没有取得子女抚养权,因此通常情况下不会被视为“出嫁女”,而享有与配偶同等的权利。 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处理土地分配过程中遇到了不公平的情况,建议您首先寻求当地村民委员会或村委会的调解。如果调解未能解决争议,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并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便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能够采取正确的行动。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