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入职2年多,劳动合同是别人代签,公司只是口头通知了下。辞职报告递交后,30天后离开公司,期间公司未指定专门人员交接,只是随意叫个人简单交接且未签字。离职后不给开离职证明并克扣了一个月工资怎么办
2025-04-26 07: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任务,并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如果公司没有指派专人进行工作交接和提供必要的支持,可能导致员工无法顺利处理后续事宜。 对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提交书面申诉。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要求公司提供离职证明和支付剩余工资。 拍照留证。在离职时,保留与公司沟通的录音录像等证据,以备日后需要时使用。 保存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项目进度记录、会议纪要等,以便于后期的证据收集和维权。 同时,如果您对公司的行为不满,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渠道寻求帮助,例如向行业协会投诉、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等。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策。希望您能尽快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