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一九九二年承包的养鱼池坑塘,承包后,他俩家要求入股,也交了承包费,我们三家经营。原来合同规定,南北宽25米东西长112米,坑塘北边是村委会留下为村民取土用的,合同规定将土用完后按合理价格承包我,2001年村委会承包给我,我交了承包费,他们两家没有交承包费。是我自己承包的,他们两家在承包期间是种着地,就是不转让,理由是他开的慌。村委会没有给你丈量,找村委会丈量,村委会就是不给丈量,因为他们两家和村长有亲戚,不但不给丈量,并且背后还给他们两家。要求村委会丈量,村委会不给丈量,在一审法庭提交了书面申请,要求有资质单位给予丈量,一审法官和我说:老姚:你别找有资质单位的人丈量了,你撤回去,
2022-05-17 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