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怀孕了,才去领证的,我们没办酒席,领证后我们生活在一起的时间不多,断断续续,因为他们在外地做生意,我都在娘家,怀孕旅途远,医生不介意坐太远的车,生完孩子后,我也都在娘家,因为他们太忙也没空照顾到我们,所以孩子都是在外公外婆家长大。他跟着他父亲在外地做生意,每次寄钱都是孩子爷爷拿,因为钱都是孩子爷爷管。因为他们经常没有寄生活费,我没上班没有经济来源,每次给生活费都要催,催了有时还不给。孩子吃住都是我爸妈家的,孩子也两周6了,这么久了,我也受不了了,我起诉离婚,。这样情况孩子会判给谁?金子要还他吗?孩子爷爷也欠我2万,只还了一万,剩下的他说不还,现在我自己上班带孩子,养孩子。
2024-09-25 09:50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将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并且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孩子会归一方抚养。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无法达成协议,则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至于您提到的孩子爷爷是否应该偿还您欠款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与孩子的爷爷之间的具体约定和法律规定。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的法律条款或合同,以便了解具体情况。 最后,作为母亲,您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对孩子的义务,包括支付生活费用、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等。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