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因为和老公不合,他对我有过家庭暴力,我没办法继续和他共同生活了所以决定离婚。我有一个女儿,他同意女儿给我抚养,然后我们婚后另外买过一套房子他同意卖掉的钱分我一半,但是我想问几个问题,第一抚养费他能给我多少?第二,我们的婚房是结婚之前有贷款买的,我能分到钱吗?如果我没份,那我女儿能分到钱吗?希望短信回复我,我接电话不方便
2024-09-25 09:25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数额一般应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关于您提到的婚房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应当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配。至于是否能够将房产的一部分作为您的赡养费用的一部分,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建议您与对方协商或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同时,关于抚养权的问题,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请随时联系我以便为您提供进一步的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