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2日从淮安宝瑞祥泰奥迪4s店(清江浦区旺旺路66号)购买奥迪A4L2020款轿车一辆,一个月后左右前大灯里面先后出现泪痕不能自然消除,非使用不当造成,12月份4s店更换了左前大灯,不同意更换右侧前大灯,消费者认为左右前大灯问题相同,应该无条件支持更换,同时4s店口头承认该批次车辆全部大灯里面涂层材料确实存在质量问题,4s店与厂商在该事件处理中推诿扯皮,欺骗消费者。4S店处理问题不积极,店大欺客,藐视群众利益,一个电话都没有,就凭简单的拍一张照片传给厂方,简单粗暴地回答厂家不同意。不更换的依据?合不合法?新车换灯后会不会贬值?损失谁来承担?
2021-01-20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