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租的一块厂房用地,当初为了租这块地注册了一家公司来签约,(注:街道股份社要求只跟公司签),我盖好了厂房将厂房出租给了租户,租户每个月的租金打到我个人帐户上,请问这种行为构不构成侵占公司财产罪。(公司一直没有开展实际业务,没有工作人员,一直交由做帐公司每个月做帐,)
2025-03-30 21:02首先,您需要确认租户是否有合法的租赁合同,并且该合同是否明确表明租金应支付给公司而不是个人。如果存在这样的合同,并且租金确实是通过公司的账户转出,那么这并不构成侵占公司财产罪。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面临一些潜在的风险。例如,如果您与租户之间的关系不正当,或者您的公司未能履行其作为股东的责任,可能会导致对您的法律责任。因此,建议您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