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下达7个月后,原告不服再起诉被告法律支持吗
17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在法院判决书下达7个月后,如果原告仍然不服,并且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7个月后的上诉期内,原告也可以选择撤回上诉,重新等待一审判决的执行结果。同时,如果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原告发现新的事实和理由,可以再次申请再审。 此外,对于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除非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一般不会因为当事人的上诉而改变其执行效力。因此,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了解具体的法律适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