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在2013年离了婚,俩个女儿归他抚养,由于离婚没离家,两年后,15年11月份,我又生下了我俩的第三个女儿,报户口时小女儿归我抚养,我是农村户口,女儿的户口都随我在农村,老公是城市户口,现在要罚款,年前我已交了两万五千元,今天计生办的又打电话要钱,还说什么不交钱就走法律途径,象我这种情况该交多少罚款?我是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县的,麻烦律师能在百忙之中抽空回答俺的问题好吗?谢谢!
2024-09-08 19:28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离婚而未及时办理子女户口迁移手续,导致其子女无法跟随合法抚养人落户,需要依法缴纳户口迁移费。具体金额应由当地计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如果你已经按照规定支付了一部分费用,并且计生部门再次要求你支付剩余款项,你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并寻求解决办法。同时,建议你与计生部门沟通协商,了解详细情况和政策依据,争取合理解决方案。 此外,你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你处理此事,以确保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希望你能早日解决问题,顺利处理好家庭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