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和前妻共有一套房产由我本人公积金贷款15万, 在2013年12月由于洪区法院判决离婚,由2015年12月分割财产 房产判归前妻所有,法院判决前妻于2016年2月将房产评估值的一半以及2013年到2016年期间还的贷款给我,可一直到2017年3月前妻一直没有给我钱,期间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给于拍卖的意见。于是2017年9月该房产重新摇号评估在2018年2月份第一次流拍,我想咨询如果二次拍卖我想留下房产可不可以,再就是二次拍卖的和一次拍卖的时间间隔是多少
5天前尊敬的客户,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房产二次拍卖的问题,我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提供以下解答。 二次拍卖是否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有权依法处分其房产,包括通过拍卖的方式出售。因此,在二次拍卖时,您有权利要求参与竞买并保留房产。 时间间隔。 一般来说,二次拍卖与首次拍卖之间的间隔时间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通常情况下,第二次拍卖应当在第一次拍卖后至少一个月后再进行。这主要是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房产拍卖事宜,避免恶意竞争或价格操纵的情况发生。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拍卖机构了解具体的拍卖规则,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