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前夫2012年10月份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是在本年底前给我三万元房屋规他,如果到年底前不支付我三万元那么次年将所有房产二分之一规我,可是离婚不久他就反悔了,说房子没有我的,钱一分不给,也不愿意我在家住,他和另外一个女人过日子,我是单身在外面租房子住,前夫还说民政局的协议书不受法律保护,协议书说的都无效,我的大部分东西都在家里,他不让我上锁,我屋里的东西他们随便动,换了几把锁都被他撬坏了,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办?真如他所说的房子没我的份儿,我也不能总租房子,年龄大了也没什么经济来源,租房也是负担。
2024-09-05 17:48您的情况涉及财产分割和家庭纠纷。首先,您需要保留与离婚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协议书、法院判决等,以证明您的权益。其次,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家庭法律师来帮助您处理这一问题。律师可以为您提供关于如何维护您的权利以及可能采取的法律行动的建议。最后,请确保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智,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