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嫁在南宁市城中村,离婚了11年了,离婚后几年还有享受分红,回来还人当村主任和队长后说不给分红了,我没有再嫁户口一直都还在这里,现在国家准备全部要征用土地,我像咨询一下我还能享受和他们一样的待遇吗?
2025-04-19 10:28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分红权益。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分得相应比例的村民集体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您的户籍状态等。 土地征收补偿。如果您的家庭成员被征用了土地,那么您可能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的标准和程序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 责任承担。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权利或者受到不公平对待,可以向有关机构投诉或者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保护自身权益。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应注意收集证据,保留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最后,请注意,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应先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