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他今年65了,我的父亲和我的妈妈离婚了,父亲又娶了一个老婆,他每个月开工资都交给现在的老婆了,他一分也不攒也不留,他的工资是月月光,所以我想要去公社那书写一份合同,到老了别找我,因为我说让他每个月纯上个1500元可他不肯都给了后老婆了, 我想问问做儿女的有没有这个权利去公社写这份合同将来别找儿女,父亲和母亲离婚了他们有两个儿子,这两个儿子可以把这两个人分着抚养吗一个儿子养一个,这样可以吗。
2025-03-05 07:09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再婚而改变。因此,您作为子女有权要求您的父亲每月支付一定的赡养费,并在必要时参与其生活照顾。如果您认为您的父亲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双方同意并签订了协议,那么可以根据协议的内容进行处理。如果没有签订协议,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建议您先与您的父亲沟通,了解他的想法和意愿,然后决定是否采取法律行动。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保护自己的权益。